点击登录查看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4:56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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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7,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91,126.5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监理-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名称”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点击登录查看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修改为:“点击登录查看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标段(包)名称”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点击登录查看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修改为:“点击登录查看西侧商业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中的“诚信状况(10分)”的“评分标准”增加说明如下:“如由于多家投标单位的动态信用得分相同且为某一档次下限,造成同一档次投标单位超过 25%时,则所有动态信用得分处于该档次区间内的投标单位均按该档次赋分,下一档次的入围投标人比例相应减少,依此类推。(举例:项目共有10 家有效投标人,其中前4家动态信用得分均为满分,则该4 家投标人均按第一档赋分,得分第二档次调整为 40%(不含40%)~50%(含50%)。)”。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