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拟对《湖北省巴东县野花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巴东县野花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
二、项目内容
(一)矿山基本情况:位于巴东城区196°方位,直距约31km,属巴东县****
(二)服务成果:出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成果光盘1张。
(三)提交成果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上述项目的供应商,请于****9:00至****15:00邮寄或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为含税价格,报价文件需密封盖章。
材料递交地址:巴东县****
七、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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