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 建筑专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专业: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和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4、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投标人和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和委派的各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备案(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9、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明确由符合“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作,由符合“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须指定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中负责建筑设计专业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