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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

青海海东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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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 70 周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 70 周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 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 70 周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括:对群科新区主城区 28 条主次干道及 3 个公园的市政附属设 施进行维修更换;维修受损井盖 45 套,维修受损雨水篦子 11 套,更换受损护栏 1286 米,维修受损人行道 1303.5 平方米,滨河公园安装护栏、安全网等,抢修 桃李路污水管网塌陷等,平整裸露地 288 亩(其中油菜花种植 278 亩、停车场平 整 25 亩),补植补栽各类树木共 760 棵,修剪绿化 36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询 比文件》; 最高限价: 包一:小写:****.03 元 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柒佰肆拾元零叁分 包二:小写:436749.76 元 大写:肆拾叁万陆仟柒佰肆拾玖元柒角陆分 1.6 各包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群科新区主城区 28 条主次干道及 3 个公园的市政附属设施进 行维修更换;维修受损井盖 45 套,维修受损雨水篦子 11 套,更换受损护栏 1286 米,维修受损人行道 1303.5 平方米,滨河公园安装护栏、安全网等,抢修桃李 路污水管网塌陷等,平整裸露地 288 亩(其中油菜花种植 278 亩、停车场平整 25 亩),补植补栽各类树木共 760 棵,修剪绿化 36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询比 文件》; (1)包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包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有相应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资料。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2 建设期限: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内。包 2: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120 个日历日内。 2.3 服务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满足国家现行服务规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至少 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财务要求: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 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 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并附上“信 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4)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包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 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 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包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 〔2017〕520 号)要求。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4 楼 406 室持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现场购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青 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座 4楼 40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其他: 无 。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化隆县****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箱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座 4楼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 **** 邮 编:810000 邮箱地址:hehuang****@163.com 2024 年 10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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