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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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供销社所属解放路26号(26-4)临街门头房四年使用权租赁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5.3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场所所用水、电由出租方单独安装水电表计量,按承租方水、电表实际用量按照出租房暂执行的价格,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月底前交付,过期将收取滞纳金1%,如出租方收到供电部门和自来水部门的超计划用水电费,承租方应按使用比例承担费用。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出租方在交付承租方租赁房屋时房屋结构完好无损,达到国家正常使用标准。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承租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具有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全部经济补偿。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从事经营产生的工商、税务、卫生、治安、食检局等费用,按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