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现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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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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