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侧扫收银设备生产厂商或有经营许可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
业绩要求 | 合同段1、合同段2: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收银机销售合同业绩。 合同段3、合同段4: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侧扫设备销售合同业绩。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⑤在 信用中国 (https:****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⑥近三年(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4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4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