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疗器械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疗器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参数变更,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 15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朝阳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朝阳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