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彭阳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店洼村:硬化混凝土道路4.55km,其中村组连接道路2条0.34km(路基宽4米、4.5米,路面宽3米、3.5米)、巷路4.21km(路基宽3.5米,路面宽2.5米);安装太阳能路灯96套,灯高6米。
2.小岔沟村:硬化村组连接混凝土道路1.22km(路基宽4米、4.5米,路面宽3米、3.5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1套,灯高6米。
3.姬山村:硬化混凝土道路3.06km,其中村组连接道路5条1.94km(路基宽4米、4.5米,路面宽3米、3.5米)、巷路1.12km(路基宽3.5米,路面宽2.5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套,灯高6米。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实际发出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彭阳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人:杨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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