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平、公正、合理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拟组织实施“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
2. 项目费用:50.6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需求
通过招标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服务:
1. 严格按照南京市数据局关于《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需求,编制系统开发(包括后台管理、党史资料发现子系统建设,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服务机构的招标文件,组织评标,选出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
2. 严格按照南京市数据局关于《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需求,编制项目中涉及的等保、监理、密评、检测、审计等服务机构的招标文件,组织评标,选出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
3. 项目服务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500元。
三、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须是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代理备案成功的服务商,能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机构信息维护页面的截图扫描件等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公告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金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8)近三年相近、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公告(含复印件)的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比选;
(2)不接受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比选活动。
3、其他事项
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服务机构的比选确认
南京市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在有效报名参选机构中比选,以报价、服务和以往业绩为重点考量指标。比选结果可于10月31日前在本公告发布平台查询。
五、参选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前报送报名表,领取《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材料,10月17日前报送参选材料。所有参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最终比选确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原件。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邮 箱:****@qq.com
地址:南京市****
附件: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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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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