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编制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科规〔2020〕6号),对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定标准、申报流程等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申报文本及其附件的内容,为此我局拟采购技术服务单位。要求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新政策新标准,深入研究东莞历史文化价值及其代表性物质遗存,梳理提炼东莞历史文化价值体系,形成申报文本并梳理完善我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类或历史文化价值研究类业绩,熟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国家政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六、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纸质版)必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和加盖公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申请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按《项目需求书》(附件1)《评审标准》(附件2)准备佐证材料,格式自拟;
3.报价单;
七、申请时间、方式
申请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7:30。
申请方式: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广东省东莞市****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7楼708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注:若以邮寄方式投件,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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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城乡建设科 谢珮欣,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