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鼓锣水系海沟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实力(1)及实力(3)”的项目业绩的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中“或同时提供①合同文件扫描件和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③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定意见扫描件”修改为“或同时提供①合同文件扫描件和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定意见扫描件”。其余要求不变。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10:15:00”修改为“**** 10:15:00” 三、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8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