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南平市****
公示时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承接主体有异议者,请向建阳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地址:建阳区****
联 系 人:邱桂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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