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本部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中,原为:
序号 | 分值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9 | 4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满足得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健康证及其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13 | 4 | 后备应急服务点及服务人员情况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备应急服务点及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便利、布局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充足,有利于及时有效应对项目突发事件,能充分保障食材配送,能及时响应招标人配送要求,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4分; 2、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较便利、布局基本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一般,基本能应对项目突发事件,基本能保障食材配送,基本能招标人配送要求,基本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2分; 3、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不便利、布局不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较少,不能应对项目突发事件,不能保障食材配送,不能招标人配送要求,不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1分; 4、无后备应急服务点及服务人员的,不得分。 注: (1)应急服务点若为租赁场地,需提供该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限必须包含本项目的供货期限;若为自有场地,需提供该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及其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近六个月(****至****)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现修改为:
序号 | 分值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9 | 4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满足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健康证及其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13 | 4 | 后备应急服务点及服务人员情况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备应急服务点及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便利、布局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充足,有利于及时有效应对项目突发事件,能充分保障食材配送,能及时响应招标人配送要求,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4分; 2、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较便利、布局基本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一般,基本能应对项目突发事件,基本能保障食材配送,基本能招标人配送要求,基本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2分; 3、后备应急服务点服务不便利、布局不合理、后备应急服务人员数量较少,不能应对项目突发事件,不能保障食材配送,不能招标人配送要求,不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得1分; 4、无后备应急服务点及服务人员的,不得分。 注: (1)应急服务点若为租赁场地,需提供该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限必须包含本项目的供货期限;若为自有场地,需提供该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及其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近六个月(****至****)为其购买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门市****
联系人:李小姐(项目需求疑问)、肖小姐(人寿系统注册疑问)
联系方式:****、0750-310979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州市****
项目联系人: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
联系方式:****、****、****
3.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地址:江门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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