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4年AI互动体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招标编号:****
1.3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8-11-04A-2024-D-B21490
1.4 招标内容:采购人工智能互动体验软硬件设备,包括多款机器人、AR眼镜、载重无人机等能够提供现场互动展示的AI产品,并接入大模型进行训练和二次开发,实现更多个性化场景的演示互动。
1.5 供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1.6 到货期: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测工作;软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软件到货及安装调测工作。
1.7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未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报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超过100%,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项名称 | 数量 | 未含税单价基准价(万元) | |
硬件 | 人形机器人 | 1台 | 100 |
机械手 | 2只 | 10 | |
棋类机器人 | 1台 | 0.5 | |
机器狗 | 2台 | 11 | |
智能AR眼镜 | 2副 | 0.5 | |
智慧教育窗 | 1套 | 3 | |
载重无人机 | 1只 | 13 | |
AI软件 | AI办公应用、大模型汇聚演示平台、视觉大模型演示平台及多媒体设计制作平台 | 1套 | 90 |
1.9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工业机器人 | 台 | 6 |
标包1 | 穿戴设备终端 | 台 | 2 |
标包1 | 其它行业终端 | 台 | 1 |
标包1 | 其他应用软件 | 许可 | 1 |
标包1 | 无人机 | 架 | 1 |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至开标当日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的人工智能互动设备销售类业绩或软件开发类似项目业绩。如投标产品属于“三首”产品,仅需提供“三首”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视同满足业绩要求。
“三首”产品范围包括:
国家级认定: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等)公示的目录名单,需符合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推广应用目录)内装备及主要参数。推广应用目录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查询。
2.4、信誉要求: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l)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点击登录查看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针对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
2.5、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1、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提出相关异议(逾期未操作,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具体的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
2、****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不再支持。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
4、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要使用”ES辅助应答工具”进行投标文档的编制,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供应商页面中下载投标辅助工具,如使用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可拔打****咨询。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