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渝中区武警巡逻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装饰装修、智能化及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提问回答如下:
1.公告内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五、指纹人脸门禁机参数要求:
开启方式:人脸、指纹、密码组合验证开启,支持远程授权开窗。支持网络语备视频对讲功能。
...其中五、六部分中标“▲”项以上产品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向性、限制或排斥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破坏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人应取消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不正当要求
答:已作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2.(1)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各级建造师的注册专业中只有“建筑工程”专业,请问此处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是否指的是“建筑工程”专业
(2)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3)我公司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但我公司的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中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描述为综合布线,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业绩要求
(4)我公司的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中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描述为弱电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工作内容”业绩要求
答:(1)是,“建筑工程”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不需要单独办理;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中要求的包含有智能化施工内容的建筑装修工程,因为不同的合同中对于智能化工程的叫法不一样,可能叫弱电工程,也有可能叫综合布线,还可能叫弱电智能化工程,是不是只要是包含有类似的能体现出智能化施工的内容都可以满足本项目的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同问题2。
4.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2、<重庆市****
综上评级E的融资担保公司不具备相关部门对开立保函的要求。
答: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纸质投标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是法人本人手写签名,但是其中有重庆交通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是用的“盖法人章”,这是不符合招标文件对保函格式要求的,请明确回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保函形式评审要求是否会因此导到保函无效而废标
答: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是用的“盖法人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形式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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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渝中区武警巡逻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装饰装修、智能化及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补充修改如下:
1.第七章技术部分:全部删除;
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原为:****.0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50213.82元。
现修改为:****.5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49651.22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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