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
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
(4)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5)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特别提醒:①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②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
(7)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榆林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榆林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旭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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