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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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第 4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 10 月 10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9时30分
现定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现就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7.投标文件的递交7.1.1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8时30分,截止时间:****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8时30分,截止时间:****9时30分。 |
2、现就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7.投标文件的递交7.1.2 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开标时间:**** 09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24日 9 时 30 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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