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农田道维修服务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穆棱市****农田道维修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价采购。本项目于****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做出如下变更:
1、意向供应方条件“1、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完成后60天内出现问题时,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处理方案(提供承诺书原件)。”变更为“1、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完成后60天内出现问题时,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处理方案(提供承诺书原件)。”。
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穆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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