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2标段(防水材料)采购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2标段(防水材料)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9时30分。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16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2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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