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2024-2025年长丰县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视力筛查第三方监测服务政府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2024-2025年长丰县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视力筛查第三方监测服务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长丰县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视力筛查第三方监测服务政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10:00。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拟于2024年11中旬完成全部测试,2024年12月上旬完成数据上报,****前完成体测数据分析;2025年3月开始进行春学期视力筛查,6月份上旬完成筛查数据上报工作。”修改为“拟于2024年12月上旬完成数据上报,****前完成体测数据分析;2025年3月开始进行春学期视力筛查,6月份上旬完成筛查数据上报工作。”
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体质健康数据展示终端技术参数及要求“★13、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下边框出音,20W全频扬声器2个,15W高音扬声器2个,总功率70W,声音清晰度STI≥0.70;(合同签订后,设备配备到位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修改为“★13、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下边框出音,≥20W全频扬声器2个,≥15W高音扬声器2个,总功率≥70W,声音清晰度STI≥0.70;(合同签订后,设备配备到位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4、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指标响应情况”评分标准
指标响应情况 | 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指标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满足或正偏离得3分,共15项,共计4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建议供应商对相应内容在证明材料中进行逐一标注,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 | 0-45分 |
修改为
指标响应情况 | 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指标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满足或正偏离得2.4分,共15项,共计36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建议供应商对相应内容在证明材料中进行逐一标注,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 | 0-36分 |
5、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项目团队人员实力”、“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团队人员实力 |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6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 (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2分。 注:同一个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不累计得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则提供2022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8分 |
供应商业绩 |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教育机构(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体质健康测试服务类或体育中考服务类业绩的,每有一例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和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为评审依据。 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个业绩分不同年度签订的,按一个业绩计分;一个项目不同包别,按一个业绩计分。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 0-5分 |
修改为
项目团队人员实力 |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则提供2022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6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 (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2分。 注:同一个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不累计得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磋商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则提供2022年7、8、9、10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社保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条。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配备的验光人员具有相关资质或技能等级证书或验光工作经验的,得3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承诺”中提供。 4.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配备的体测专家具有中级或以上体育专业教师职称的,得3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为评审依据,格式自拟。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承诺”中提供。 | 0-14分 |
供应商业绩 |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教育机构(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体质健康测试服务类或体育中考服务类业绩的,每有一例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和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为评审依据。 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个业绩分不同年度签订的,按一个业绩计分;一个项目不同包别,按一个业绩计分。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 0-8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人员实力”与项目无关,且与前面采购需求46页“人员配备”要求毫无关联,仅为控制评分而故意设置
事实依据:招标书中采购需求与评分标准毫无关联,对比就可看出蹊跷
“项目团队人员实力” “人员配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请求:修改评分标准中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团队人员实力”,采用与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要求相适应的人员要求替换
答1:本项目团队人员的设置是依据项目实际服务需求,本项目是依托体育管理系统、体育测评系统、体质健康测试设备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生视力筛查,且需负责相关体测数据处理、上报国家学生体质网数据上报平台、数据分析等,此类服务的开展覆盖全县中小学生,各学校网络、部署环境不一样,测试时间紧,整体服务较为复杂,为保障本项目高质量实施,需要供应商人员具有信息技术相关能力。按更正内容执行。
问2:评分标准分值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
本项目招标类型为“服务类”项目竞争性磋商,而评分标准中采用货物类采购的评分方式,对货物某些特定功能点大量设定“★”,且分值设定畸高,有“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
如下图所示:80分的资信分中,“★”为货物类要求且占到45分之高,且设定不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请求:1、重新审查评分标准中“★”内容,以适应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而非用货物类采购项目评分办法。
2、请招标人重新审查招标文件使得招标参数描述详细,从而招标过程才公平公正,我司保留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答2: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丰县****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
五、附件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2/****/****/8f5ddc52-764a-459e-b7a1-d289672d61ca.html?ztbtab=****&biaoduanguid=72b2dc73-d40e-436b-ac0f-ab9decad0968#time=****-1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