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咸宁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外园林景观配套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咸宁市****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保障楼、仓库楼室外水电、铺装等相关工程,招标采购量及规格详见《室外园林景观配套工程采购报价表》,实际采购应以项目部施工计划采购数量和规格为准。
2.3服务期(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营业范围。
3.3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需配置齐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6信誉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查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近三年(****至查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10月 11日起至2024年 10月 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在咸宁市****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具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31日9:00时,地点:咸宁市****
5.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 31日9:00时,开标地点为:咸宁市****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网址:http:****)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崔青波
电话: **** ****
电子邮件: ****@qq.com
2024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