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已作出说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问题二: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新基建建设”云套件中的政务外网区基础IAAS软件和互联网区基础IAAS软件分别要求提供云平台基础IaaS软件授权和3年维保,提供通用X86资源池12颗CPU授权,通用国产化虚拟化资源池和提供云平台基础IaaS软件授权和3年维保,提供通用X86资源池24颗CPU授权。根据中央网信办、保密局、国资委下方的关于深化安全可靠应用替代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的云平台大量建设X86资源池,未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不符合国家关于深化安全可靠应用替代的工作安排,极大可能导致后续替换而产生的资金浪费。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已作出说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
问题三: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中“城市时空服务平台”第5项功能“CIM三维场景”中L2底板要求数量为4894.8km2,而根据查询汶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显示汶川县幅员面积为4084平方公里,请问清单中数量是否准确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已作出说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
问题四: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已作出说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
问题五: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4低于成本报价中,明确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低于最高限价 85%;(2)低于最高限价 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5%的投标报价。而在****发布的“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
2、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关于“城市运营中心”部分,无工程量、无具体清单。以及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文件”第7.3.1章节装饰装修工程中,方案描述过于简单,无图纸、无具体清单,无法评估成本,无法报价。
3、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
4、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关于“安全防护体系”中“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硬件设备中关于防火墙参数要求“端口类型:千兆Combo接口≥8,千兆电口≥4,千兆光口≥4,万兆光口≥6,支持扩展槽位≥2,支持USB3.0接口≥1,配置三年AV、IPS、URL特征库升级授权配置双电源;配置4个风扇,形成3+1冗余备份”。据了解和询问各大主流厂家,其中千兆Combo接口≥8仅有启明星辰公司相关产品能够满足,具有倾向性。同时根据企查查显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占股比例为23.24%。
5、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算力基础设施部分,服务器共计44台,无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相应要求。
6、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安全服务中云防火墙和平台WAF,没有性能指标、授权数量;
7、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密码应用系统中,国密浏览器参数要求提供500套国密浏览器,但采购数量为10套,采购数量和参数要求不一致;
8、《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文件》第7.7.2.3.1章节智慧医疗集成平台中的医疗资源管理需要实现对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包括实现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但在项目建设清单中,不包含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
9、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中的系统时钟“按照国标 GB/T28181-2022要求,系统采用 NTP协议 或 SIP 协议进行时钟同步,配备可以接收北斗系统授 时的 NTP 时间服务器。”,要求配备NTP时间服务器,技术方案和项目清单中均没有。
10、《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文件》中“7.7.3.智慧教育”的“7.7.3.3.1.智慧教学资源平台”中描述“对全县15个学校录播教室进行升级,整合建设智慧教学资源平台”,没有提出录播教室建设要求,在清单中没有对录播教室的报价版块和描述。
综上:
1、由于招标文件中《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建设内容不一致之处过多,且描述含糊不清,请明确投标文件响应是以《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中哪一文件为准
2、《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诸多设备参数倾向性明显。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已作出说明:《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问题六:9月25日,发布“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二)”,文件说明:因汶川本部场地搬迁需要,现将在汶川本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开标时间:****)调配至成都开评标区交易。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坝州****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而9月30日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依然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本项目开标室”,请问开标地点以那个投标为准
答:目前开标地点还在和交易中心确定,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问题七: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资质条件中“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异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涵盖专业比较多,请问有线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是否符合要求
答: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不区分专业资质,既满足任何一项专业甲级及以上即可。
问题八: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中施工工程费报价的异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施工工程费报价(30分),但具体评分标准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2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1%扣0.5分,扣完为止。注: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2.偏差率=100% × |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 I/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足1%按1%算。请问施工工程费报价评分为30分还是20分
答:有修改的请以修改后的为准,“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四)”中明确为: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即施工工程费报价评分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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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 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报价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 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更改为: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 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 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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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7.6.3.1.1.总平面布置中,提及到“本项目规划的城市运行中心主要功能有:机房、指挥大厅、办公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共2层,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室。其中城市运行中心机房1200平方米,指挥大厅800平方米。”请提供对应的房屋土建设计图纸.
答:项目建设具体场所目前还在规划中,当前阶段按照招标要求进行初步方案及概算规划即可,后续将提供设计图纸至中标方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二:请明确在本次招标中涉及装饰装修工程的面积,以及安装工程的面积和对应的区域位置。
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7.6.3.1.1.总平面布置中,“本项目规划的城市运行中心主要功能有:机房、指挥大厅、办公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000㎡,共2层,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室。其中城市运行中心机房1200平方米,指挥大厅800平方米。--该部分均需开展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问题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到:本项目建设规模包含“新建汶川县大数据基础平台(400 个标准机架,功率 5KW/机柜,总算力0.0105EFLOPS),以及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及辅助设施,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其中,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即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辅助设施”。
请明确:《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第7.6.3章节“辅助设施建设”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
答:辅助设施建设不在本标段。
问题四:4、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未提及“城市运行中心”或“城市运营中心”。请明确:①《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第7.3章节“城市运行中心”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②《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城市运营中心”中提到的相关建设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③如以上内容属于本次招标范围,能否提供建筑面积、建设图纸、建设清单等必要材料
答:在本标段,按照招标文件面积进行规划设计。
问题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未覆盖计划工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工期 180 日历天,施工阶段工期 550 日历天);
答:投标有效期仅覆盖至合同签署前,计划工期在合同签署后由合同进行约束。
问题六:业绩要求中“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不能作为投标人业绩实力的有效证明,是否应直接明确业绩要求为已完成业绩3.1.2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 100 万元的信息化类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 8800 万元的信息化类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以下产品功能描述中未明确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还是产品制造商公章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十、其他要求-《技术性能响应表》
序号 | 板块 | 系统 | 功能 | 功能描述 |
2 | 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 | 物联感知平台 | 设备接入 | ▲支持多种网络组件类型,包括 HTTP、MQTT、CoA、TCP、UDP。支持自定义证书保障通信安全,且应支持客户端和服务端两种方式获取数据。(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
3 | 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 | 视频超融合平台 | 设备管理 | ▲管理模块支持设备与音柱的关联,使监控系统能在实时监测中通过音柱联动进行广播(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
8 | 安全防护体系 |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 主机安全服务 (计算资源池) | ▲6、支持对恶意程序检测,包括后门、木马、病毒、挖矿、蠕虫、rootkit 程序等,并提供自动封锁 IP,可通过文件隔离箱取消隔离查杀和解除拦截 IP。(提供相关产品截图或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
答:加盖投标人公章。
问题八:《技术性能响应表》中加“▲”条款是否允许偏离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1.12“偏离 不允许 ”,与“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里“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里“根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评审, 加“▲”条款有一项满足得 1 分,本项最高 10 分。”要求相冲突,前面要求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含技术性能响应表均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但是在评分办法里“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里又作为加分项,可以偏离,前后矛盾,请明确技术性能响应表是否允许偏离
答:按照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为准。
问题九:招标文件《技术性能响应表》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五点的规定
本次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在中标后进行深化设计和设备选型,但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设备选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五点的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技术性能响应表》 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设备选型---此条款仅做基础功能指标,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问题十: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点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以及技术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5.2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标段建设规模为: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AI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及辅助设施,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均无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相关描述。但在技术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第1.6点设计范围表1.1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建设内容总表以及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均有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请问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有无城市运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
答:有
问题十一:2、招标文件内第一章招标公告(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请问这个类似业绩怎么理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二: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是否需要逐一响应,以承诺函方式还是证明材料方式进行响应
答:不需要。
问题十三: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中的系统时钟“按照国标 GB/T 28181-2022 要求,系统采用 NTP 协议 或 SIP 协议进行时钟同步,配备可以接收北斗系统授 时的 NTP 时间服务器。”,要求配备NTP时间服务器,技术方案和项目清单中均没有。是否要响应、是否在方案/报价范围之内。
答:按照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规划。
问题十四: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缺项及参数缺失问题,可能存在各投标人报价项数量不同、应标参数不同,报价基准不一样。(1)项目清单中算力基础设施部分,服务器共计44台,无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相应要求;(2)项目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安全服务中云防火墙和平台WAF,没有性能指标、授权数量;(3)项目清单中安全防护体系部分,密码应用系统中,国密浏览器参数要求提供500套国密浏览器,但采购数量为10套,采购数量和参数要求不一致。
答:本项目为EPC项目,仅按招标规模进行总体报价,具体模块数量及价格后续深化设计阶段进行明确。
问题十五:《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文件》第7.7.2.3.1章节智慧医疗集成平台中的医疗资源管理需要实现对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包括实现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但在项目建设清单中,不包含对医生、护士、医疗设备、床位等资源的管理和调度。
答:本项目为EPC项目,仅按招标规模进行总体报价,具体模块数量及价格后续深化设计阶段进行明确。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中提到:“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汶川县汶川大数据基础能力平台(数据融合服务中台、业务支撑平台、视频超融合 AI 平台、城市时空服务平台)、城市大脑(城市数据中枢和共性赋能平台),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然而,对于“涉及新基建建设和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的具体内容,招标文件中并未给出详细的说明,新基建建设部分是否全部包含“标准机架”、“算力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建设”、“辅助设施建设”。
答:不包含“标准机架”,包含“算力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建设”、“辅助设施建设”。
问题十七:现有信息化应用系统优化整合”是否包含“智慧应用建设”全部内容:“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停车”、“智慧灯杆”、“数字政府”、“智慧应急”、“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市场监管”、“微网实格”、“数字档案”、“智慧政务(政务服务中心)”。
答:全部包含。
问题十八:是否包含“安全防护体系”和“城市运营中心”建设。
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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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因汶川本部场地搬迁需要,现将在汶川本部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开标时间:****)调配至成都开评标区交易。
1、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坝州****
更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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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
1、将《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中“
序号 | 建设内容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一) | 智慧旅游 | ||||
1 | 智慧景区小程序升级 | 景区首页 | 图片轮播、空气指数 | 2.46 | 项 |
2 | 景区咨询 | 景区介绍、资讯新闻、活动信息、特色推荐 | 2.46 | 项 | |
3 | 旅游攻略 | 美食、住宿、线路、票务、购物 | 2.46 | 项 | |
4 | 周边服务 | 服务信息、服务详情 | 2.46 | 项 | |
5 | 自助导游 | 系统自动定位、自动语音讲解、图片文字浏览、安全宣传 | 2.46 | 项 | |
6 | 统计报表 | 系统自动统计、汇总各景点使用自助导游系统的游客人数、使用时间和使用内容,方便管理者做调整和改进。 | 2.46 | 项 | |
7 | 二维码解说系统 | 二维码解说系统 | 景区信息的增、删、查、改操作管理 | 9.08 | 项 |
”
更改为: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一) | 智慧旅游 | ||||
1 | 智慧景区小程序升级 | 景区首页 | 图片轮播、空气指数 | 1 | 项 |
2 | 景区咨询 | 景区介绍、资讯新闻、活动信息、特色推荐 | 1 | 项 | |
3 | 旅游攻略 | 美食、住宿、线路、票务、购物 | 1 | 项 | |
4 | 周边服务 | 服务信息、服务详情 | 1 | 项 | |
5 | 自助导游 | 系统自动定位、自动语音讲解、图片文字浏览、安全宣传 | 1 | 项 | |
6 | 统计报表 | 系统自动统计、汇总各景点使用自助导游系统的游客人数、使用时间和使用内容,方便管理者做调整和改进。 | 1 | 项 | |
7 | 二维码解说系统 | 二维码解说系统 | 景区信息的增、删、查、改操作管理 | 1 | 项 |
”
2、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3、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仅需分别列出设计费和施工费,其他不做要求。注:投标人设计报价不得高于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施工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最高投标限价。”删除。
3、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统一更改为:****09时30分。
《招标文件》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1、1、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
3.1.2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改为: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中: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化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8800万元的信息化类施工业绩。
更改为: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68万元的信息化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低于5900万元的信息化类施工业绩。
3、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更改为: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设计报价:投标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经审批概(预)算投资中的工程费用,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相关计费标准,设计费的基础上×(1- 中标下浮率),其中中标下浮率=1-设计费用中标金额÷最高限价×100%;当设计费用结算金额计算值高于设计费用中标金额时,本项目最终设计费用结算金额为中标金额;(2)施工报价:投标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配套费用定额规定、国家相关规范及相关计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最终施工费以经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其中中标下浮率 =1-施工费用中标金额÷最高限价×100%)进行结算 |
更改为: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仅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中按格式“愿意以 元(其中设计费报价 元 ,施工费投标 元 )的投标报价作为我方投标报价”做出总价报价,无论是投标报价或是设计报价或是施工报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技术方案》和《阿坝州汶川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清单》仅供本次投标参考使用,具体建设内容以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招标人任务为准。 (1)设计报价:投标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经审批概(预)算投资中的工程费用,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相关计费标准,设计费的基础上×(1- 中标下浮率),其中中标下浮率=1-设计费用中标金额÷最高限价×100%;当设计费用结算金额计算值高于设计费用中标金额时,本项目最终设计费用结算金额为中标金额;(2)工程费报价:投标人参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配套费用定额规定、国家相关规范及相关计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最终工程费以经审定的工程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其中中标下浮率=1-施工费用中标金额÷最高限价×100%)进行结算。 |
5、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
更改为: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
6、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低于最高限价 85%;(2)低于最高限价 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5%的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更改为: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总价报价或工程费报价或设计报价其中任一一项报价满足其中一项:(1)低于最高限价 85%;(2)低于最高限价 90%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5%的投标报价即启动低于成本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7、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4 | 其他要求(1)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社保缴纳凭证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证明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的均认可,由投标人子公司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 3、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仅需分别列出设计费和施工费,其他不做要求。注:投标人设计报价不得高于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施工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
10.15 | 其他要求(2) | (1)中标人(施工方)须按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共管账户。 (2)运营运维期:承包人须承诺提供三年免费运维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出资建设部分的免费运维、主材设备损坏的免费维修和替换、软件功能的必要拓展和延伸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
更改为:
10.14 | 其他要求(1)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社保缴纳凭证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证明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的均认可,由投标人子公司缴纳的社保不予认可。 |
10.15 | 其他要求(2) | (1)中标人(施工方)须按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共管账户。 (2)运营运维期:承包人须承诺提供三年免费运维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出资建设部分的免费运维、主材设备损坏的免费维修和替换、软件功能的必要拓展和延伸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
8、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施工人员 (4分) | 1、施工负责人(1 名):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2 分,同时具备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 0.5 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设计人员 (5分) | 1、设计负责人(1 名):具备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电气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 2 分;同时具有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
项目其他人员(7分) | 1、信息化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其他人员:软件开发团队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软件设计师证书各不少于 1 人,满足本条要求得 4 分,不满足得 0 分。 3、造价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得 1 分,本项最高 1 分。 注:以上人员不兼任,以上人员联合体成员单位 提供均可。 | ||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施工工程费报价(2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2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2.4(5)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其他评分 因素(10 分) | 根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性能响应表》所要求的设备(含软件)的性能与功能进行评审,加“▲”条款有一项满足得 1 分,本项最高 10 分。 |
更改为: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施工人员 (4分) | 1、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2 分,同时具备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 0.5 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设计人员 (5分) | 1、设计负责人(1 名):具备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电气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 2 分;同时具有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
项目其他人员(7分) | 1、信息化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其他人员:软件开发团队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软件设计师证书每具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3、造价人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得 1 分,本项最高 1 分。 注:以上人员不兼任,以上人员联合体成员单位 提供均可。 | ||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足1%按1%算。 |
施工工程费报价(3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2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足1%按1%算。。 |
9、将《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建安工程费”的统一更改为:工程费。
10、删除“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十、其他要求 《技术性能响应表》”
11、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单位适用):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更改为: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2、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统一更改为:****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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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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