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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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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

5.招标限价:5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对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内容包括:原有电梯拆除,同时更换新电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交付使用期:6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新城大厦E座消防电梯更新改造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承诺书的,须在中标(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售价:人民币100元/套(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1.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 磋商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免交磋商保证金。

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a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b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c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

d《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中山北路200号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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