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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桥头镇草山村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甘肃陇南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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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11:14

文县****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县****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文县交通运输局以文交发2024】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文县交通运输局以文交发2024】14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编号:E********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文县****

2.4工程概况:文县****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尖山乡,接G212线 K513+750处,路线跨越洋汤河后沿安子坪社后山坡向草山方向进行布设,终点位于草山村,路线全长4.975公里。

技术标准: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通行能力分析及本项目在路网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参考《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规范的要求,确定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其中K0+000-K1+200段路基宽度采用5.5m,路面宽度采用4.5m,两侧路肩硬化0.5m,K1+200-K4+975段路基宽度采用7.5m,路面宽度采用6.5m,两侧路肩0.5m。全线超高过渡方式为绕路基中线旋转,最大超高为8%,采用第I类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桥采用1/100,中桥采用1/50,小桥及涵洞采用1/25。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5年内(****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和一座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和一座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和一座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3根据陇交发2024】7号文件精神,陇南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上午8:30--****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4.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上午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陇南市****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 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陇南市文县政府办公楼西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孙涛涛

联系电话:****

地址:陇南市****

11.监督单位

文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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