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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阶段)更正公告

辽宁朝阳 全部类型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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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县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阶段)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撰写人: 范海波
(朝阳县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阶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中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部分内容修改
更正日期:**** 09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先生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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