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11:47:22
摘要: 珠海市斗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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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
标题 | 珠海市斗门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答疑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三楼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二楼 |
联系人 | 黄晓敏 | 联系电话 |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招文P9的5.1要求资质,在P16“资格审查要素表”中无资质上传节点,请问是否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第3项“独立法人资格”节点,即可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答:可上传至第3项“独立法人资格”节点。 2、招文P9的5.1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在P16第4项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请问此处的“注册证书”是否提供“职称证书”,即可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条款5.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交易系统中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承担工作范围”一栏为系统自动生成,仅显示资质等级,无具体分工工作。请问招文P17第6项联合投标协议书,在“承担工作范围”一栏,是否可以不按照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按实际分工填写即可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答:投标人可自行按实际分工填写。 4、招文P48《业绩信誉情况列表》的“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资历”的“备注”一栏,与P19“业绩信誉要素表”的第1项和第6项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以P19“业绩信誉要素表”的要求为准即可满足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要素与规则(四)业绩信誉要素表的具体要求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