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遂川县 | 公告时间 | **** 16: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商贸城二区****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
附件1 | 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竞价文件第二次.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9.1元/吨(含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
1 | 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 9.1元/吨(含税)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 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遂川县****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商贸城二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
账 号:****438912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竞价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安晟建材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