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供应商:
本补遗书作为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车辆及工艺设备委外维保采购直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在初步评审条款设置中,“第一条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直接采购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后附的描述内容填写错误,仅需保留“同邀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该句内容,需删除“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项目为维保项目,无需该资质,且邀请公告与采购方案中均只涉及提供营业执照。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14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