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做好乐东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2.项目内容:(1)榕仔沟、新民沟水污染治理工程;(2)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3)农田排口治理;(4)主河道环保清淤修复。总投资1996.47万元。
3.建设地点:乐东县****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海南省注册企业,须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3.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5.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单位于****至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按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料
1.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在该公司的社保清单(近1个月)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可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材料密封后送至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8.以上资料准备纸质版(彩色)以及电子版(盖章PDF),两者需要一模一样
9.请检查材料中所有日期是否是最新、确保无误再提交。
五、报名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宜
遴选结果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