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25所学校供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为保证全县25所学校供暖设备正常使用,延长供暖设备使用寿命,保障各学校正常供暖,需对各学校的供暖设备全周期进行维护、维修、保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现将25所学校供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比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亚东县25所学校供暖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87.1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65个日历天
评选方式:综合评选法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25所学校394台空调设备、61组空气能热泵源机组、6240.56平方米石墨烯供暖的运行维护、维修(含配件更换)和保养。
三、比选资料获取
参加比选公司于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10点至13点、下午15点30分至18点30分到教育局301办公室领取采购服务资料。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供暖设备服务的相关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为准。
五、提交比选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材料中应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参与的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3.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单位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5.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
6.详细报价单。
(二)提交比选资料时间
****至****13点(若超过规定期限及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比选材料,恕不予受理)。
(三)提交比选资料地点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点击登录查看301办公室
注:比选资料应密封并注明本次采购名称、供应方名称、联系号码。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服务采购需要供应方合同期内派驻4名工作人员在亚东县进行服务。
七、采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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