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T2航站楼餐饮隔油器维保外包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春机场T2航站楼餐饮隔油器维保外包(项目名称)已由点击登录查看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机场。
2.2项目概况:长春机场T2航站楼餐饮隔油器维保。
2.3服务期:3年。
2.4服务质量:满足设备使用要求,并符合吉食药安办(2014)76号文。
2.5最高参选限价:12.744万/年,三年合计38.232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供应商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废油回收企业合作协议;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许可证和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餐饮隔油器维保或餐厨垃圾清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检测报告,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类型等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2023 年1月1日至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至比选文件获取截至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 年10月16日至 2024 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4.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日内寄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元博网招标网(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706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点击登录查看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只有在点击登录查看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