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4年网络费用稽核系统研发项目
1.1.2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06-04A-2024-D-B24652
1.1.3招标内容: 河南移动2024年网络费用稽核系统研发项目,共计2441.98人天,详见下表。
序号 | 功能模块 | 模式 | 工作量(人天) |
1 | 网络费用稽核 | 研发 | 962.98 |
2 | 专项稽核 | 研发 | 315 |
3 | 接口管理 | 研发 | 432 |
4 | 稽核流程管理 | 研发 | 360 |
5 | 稽核分析 | 研发 | 300 |
6 | 稽核智库 | 研发 | 72 |
合计: | 2441.98 |
1.1.4项目规模:219.78万元(不含税),税率6%。
1.1.5采购满足期:至****。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不含税总价197.80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开发维护优化人天 | 人天 | 2441.98 |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投标人需具备签章日期在****(含)以来签订的1个网络费用稽核类或网络成本管理类或AI智能类或网络智能化类的软件开发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
注:网络费用指电费、铁塔服务费、站点租赁费、集客家客装移机工料费、网络维修费、外部网元租赁费等。
1)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
3)每个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所对应项目的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未体现软件开发的具体工作内容均不予认可。
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下载文件流程:
(1)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2)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唱价,唱价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唱价地点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届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