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参加现场踏勘前须向转让方提交踏勘申请,详见现场踏勘管理要求(附件),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参与现场踏勘后领取)一并提交。 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3、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4、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 |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 |
处置方案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竞价式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得报价资格当日17:00;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拍卖阶段确认的成交价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报价资格后,各方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③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在拍卖阶段未确认报出的拍卖底价的【若由其他意向受让方确认拍卖底价,在网络竞价(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相关交易文件、交易规则情形的。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