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南安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南安市****
二、征收决定名称、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
三、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工商路、南至美人溪、西至嘉园公园、北至金庄街南侧沿街店铺(具体以附件1《****征收红线图》为准)。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2《南安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五、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起至****止。
六、房屋征收部门
南安市****
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南安市****
八、咨询地点
南安市****指挥部(官桥镇西街261号三楼)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行政复议、诉讼权利
如不服《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红线图
2.南安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
(此件主动公开)
因公共利益需要,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南安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南安市****
二、征收决定名称、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
三、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工商路、南至美人溪、西至嘉园公园、北至金庄街南侧沿街店铺(具体以附件1《****征收红线图》为准)。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2《南安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五、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起至****止。
六、房屋征收部门
南安市****
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南安市****
八、咨询地点
南安市****指挥部(官桥镇西街261号三楼)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行政复议、诉讼权利
如不服《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红线图
2.南安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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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