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合同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服务范围具体有: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2.施工过程中与造价有关的审核工作;3.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最终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指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企业注册;
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送往点击登录查看安康市****室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且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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