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正文.pdf
递交时间:**** 16:5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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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如下: 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对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证明材料”修改为:10.14.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对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可参考下列要求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不限于以下材料)。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4第三条和第五条的条款内容。10.14.4相应条款号将进行调整。 二、本次澄清内容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故公告时间节点变更如下: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变更为:****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变更为:****17时0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10时00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变更为:****09:3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09时30分。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其余事项不变。 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