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藤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商务分“(2)投标人配送车辆(满分8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送冷链车辆(自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达到5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配送冷链车辆得1分,非冷链车辆得0.5分,满分8分。 注:①自有配送冷链车辆:提供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车辆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②租赁配送冷链车辆:提供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能低于本项目实施期限(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往来发票证明材料;③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配送冷链车辆(自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达到5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配送冷链车辆得1分,非冷链车辆得0.5分,满分8分。 注:①自有配送冷链车辆:提供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车辆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②租赁配送冷链车辆:提供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且租赁期限不能低于本项目实施期限或租赁业务往来发票证明材料;③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