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三)
工程名称 | 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桥梁钢结构制作与运输G1-G4标(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1、 关于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需网上登记的澄清: 答疑一中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10的规定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 故投标人登记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 如投标人已在省级公路水路建设市****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此要求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澄清的解释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6.1.1条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厦门市****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此要求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答疑修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