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商品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根据枣庄汽车循环综合服务产业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同时结合枣庄中环智能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需采购各规格商品混凝土共37200m3;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8000 | 枣庄市市中区 | |
C25 | m3 | 7000 | ||||
C30 | m3 | 22000 | ||||
C35 | m3 | 200 | ||||
合计 | 37200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供应完毕(以具体通知为准)
(3)本次采购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截止竞谈当日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无。
3.1.3 财务要求:
报价人必须提供税务局开具的两年内的纳税证明或者无欠税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报价人,从成立之初开具。
3.1.4 业绩要求:
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09时30分至****18时00分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4.2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需确保发送至采购人邮箱的资料与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将视为报价人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否决报价人本次报价。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个人账户转账无效。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商业银行枣庄分行
账 号:****012862
4.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XX公司(报名单位简称):路桥集团商品混凝土包件X采购文件费、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为公户银行汇款,个人转账不予承认且不予退回)。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谈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枣庄市****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至报价截止时间****09时30分,包件1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对应包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电 话:****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 系 人:王禹、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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