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 发布了2024-JQ04-F1199(2)学校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包2:畜肉类)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明确业绩相关事项
更正内容: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服务的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副食品配送(畜肉类)业绩(其中服务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需同时提供该企业国有资本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查询软件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等),每提供1份年配送金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1.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2.采购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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