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榕江县塔石中心校食堂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榕江县塔石中心校食堂扩建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2700.00元
最高限价(元):600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项目概述及商务要求”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塔石中心校食堂扩建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68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3时59分至 **** 14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获取时间至开标时间截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黔东南财采〔2022〕8号),非招标项目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资格验证材料(上述1-6项)仅需提供《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再将资格材料提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城北新区南岳大道榕江一中旁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大楼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凯里市****
项目联系人:李梅
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公告.pdf
[****001]榕江县塔石中心校食堂扩建项目.QDN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