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澄清
标段编号:****
一、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第一标段主合同:第四条支付4.2“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性能测试合格,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且买方收到金额为合同价格50%的发票正本一份后十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本合同价格的40%支付给卖方”。
变更为: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性能测试合格,项目进入商运后,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且买方收到金额为合同价格50%的发票正本一份后十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本合同价格的50%支付给卖方。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封面”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封面和目录,“投标正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容,“技术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价格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价格表内容;其中“技术标”板块只需导入该板块的“正文内容”,其他内容(如编制说明、其他内容、附件部分等)不作要求。”
变更为: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封面”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封面和目录,“投标正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商务标内容,“技术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价格标”板块应上传投标文件价格标内容;其中“技术标”板块只需导入该板块的“正文内容”,其他内容(如编制说明、其他内容、附件部分等)不作要求。
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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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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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志勇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