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东部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建设工程(二期)(监理)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东部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建设工程(二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0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服务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1)水源工程:引水口、沉砂池、输水主管道。(2)
新建水厂(日处理能力 100方/天),水厂由沉砂池、净化车间、消毒设施、清水池、管理设
施及附属生活设施等组成。(3)调解构筑物工程:1000m³高位水池一座,500m³高位水池一座,
150m³清水池一座。(4)管网工程:新建 30015m输水管道、新建配水管网 383376m,检查井 527
座其中含进排气井 27座、排水井 20,顶管跨路 884处(6889m)。水表改造工程针对项目区
进行水表改造,以配合运行管理单位建立健全良好的水费征收体系和制度,据统计需入户的
户数为 3142户,新建入户井 834座,总共安装物联网水表 3142块。(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2.2
监理期限:计划开工期 2024年 11月 13日-计划竣工期 2025年 07月 31日,总工期:261
日历天(包含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东部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建设工程(二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东部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建设工程(二期)(监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必须在
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0月 23日 10时 00分到 2024年 10月 29日 18时 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将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
证书;5、联系人、联系电话,以 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qq.com。资料审核
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06日 11时 00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06日 11时 00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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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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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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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 3楼
联 系 人: 邱奕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