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新竹路、宁夏路排水管线建设工程(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
项目方信息 | |||
项目方名称 | 项目方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方地址 | 宁夏路286号 | ||
中介服务信息 | |||
项目名称 | 新竹路、宁夏路排水管线建设工程(设计)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设计 | 项目预算价格 | 49800元 |
开始竞价时间 | **** 16:20 | 竞价截止时间 | **** 16:20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且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自****以来完成过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同类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成交供应商需在本次服务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最新社保、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并另行采购。 | 时间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7天内完成 |
服务内容 | 1、项目地址位于台北路6号院东南侧起,沿新竹路、宁夏路至基隆路与宁夏路交汇处,无原始图纸,需自行查看现场。 2、须成交供应商编制提交该项目的概算编制、管网综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协助甲方完成发改批复,配合甲方完成报规划等相关手续,配合做好控制价编制工作,配合后期施工、审计工作。 3、人员及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同签订时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职称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以及成交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到甲方处查验,不满足以上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并另行采购。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发生签字人员与实际设计负责人不一致的情况,可拒付设计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4、成交供应商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能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项目负责人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随叫随到,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直至工程竣工。 5、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要求,确认可进行建设内容所包含的所有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