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晋城市尚安街(规划城市道路-太焦铁路)道路工程施工 1.2工程地址:晋城市北石店工业园区东部 1.3工程概况:尚安街位于晋城市北石店工业园东部,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是北石店工业园区东西向的主要通道,道路西起规划城市道路,东至太焦铁路,全长约 1679m,道路红线宽度为50m,道路外侧设约10m景观绿化带(道路展宽段6.5m)。与规划人和路、规划太丰路、规划晋惠路及其它规划城市道路平面交叉。 1.4资金来源:财政补贴、单位自筹及其他融资方式。 1.5交货日期:本次标的物的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日至****。 1.6交货地点:晋城市北石店工业园区东部 1.7技术要求:乙方所供物资的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的标准要求。 1.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泵送费、装车费、运费、卸车费、增值税税费、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1.9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需求进行供货,每月12日-15日办理上月12日到当月 11 日送达工地设备的结算对账,并开具相应发票交于甲方挂账。乙方每月10日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三个月内支付应付账款的80%,所需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部分材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如资金不到位时,乙方同意甲方以抵顶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15 | 合格 | 401.62 | m3 |
2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合格 | 6643.59 | m3 |
3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5 | 合格 | 868.82 | m3 |
4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合格 | 659.44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