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工程名称(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一标段 | 归州**** | 修建蓄水池73座、沉沙池73座,截排水沟872米,其中归州**** |
2.2计划工期:工期240日历天,以开工令下达的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工期。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拟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
(1)拟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2)拟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可相互兼任)配置其中1 人。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岗位及证件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所有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岗位及证件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自行作出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若查证承诺不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上传承诺书扫描件)
②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并自行作出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若查证承诺不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上传承诺书扫描件)
③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13、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至****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zgweb/)。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秭归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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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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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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