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城东区一期外围墙拆除及恢复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景和城东区一期外围墙拆除及恢复绿化工程 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景和城东区一期外围墙拆除及恢复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衡水市****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2采购范围。
本工程包括景和城东区一期外围墙拆除及恢复绿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营业范围需包含土石方工程作业项目。
3.1.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三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2其他要求。
3.2.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景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2.2 联合体: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4.谈判申请。
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谈判申请表》(附件一)彩色扫描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63.com。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竞争性谈判标书款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支付,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如购买纸质标书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6 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见本公告第7条“联系方式”),标书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标书不收取标书费。
5.2 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电子版谈判文件在供应商提交谈判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出,不发售纸质版谈判文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衡水市****预算部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衡水分行
账 号: 626176851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