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Ⅰ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6591.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335.05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再生水管道总长18171米。(其中:DN1000球墨管847米,DN800球墨管2720米,DN600球墨管5839米,DN500球墨管1510米,DN400球墨管2333米,DN600钢管有41米,DN500钢管有16米,DN400钢管有5米,DN300钢管有857米,DN200钢管有18米,DN80钢管有2米,DN1200PE管有56米,DN900PE管有821米,DN630PE管有1741米,DN225PE管有801米,DN110PE管有75米,此外,DN300球墨管内衬修复489米)。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再生水管道新建及路面修复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713.8273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36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象山县****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