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项目主要施工设备保障情况进行评审: ①对投标人拟投入拆除主要设备,如中小型挖掘机、长臂机械、抑尘洒水车、封闭式运输车,以上拟投入设备如为自有的每项得1.5分,如为租赁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6分。 ②对投标人拟投入拆除辅助设备配置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分,数量齐全且合理的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欠缺或不足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①如为自有的须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票单位必须与所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如为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所投车辆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